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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社区荣获“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”称号
发布时间:2014-11-10     浏览量:

日前,民政部下发《关于确定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》(民发〔2014224号),我校社区喜获荣誉,被确定为“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”。

据悉,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,是在自查申报、省级考察推荐的基础上,经第三方独立评审和民政部部长办公会议研究产生的。此次入选社区的必须符合5个条件,即组织机构规范,队伍作用明显,制度规章健全,阵地设备完善,工作成效显著,经过各级细致评选,全国共有1000个社区喜获荣誉,其中陕西省内仅有30家社区获得该项荣誉,我校社区作为唯一一家高校社区位列其中。

近年来,我校社区以区街的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为抓手,扎实开展民政事务、社会保障、卫生计生、残疾人服务、环境管理等各项工作,深受社区居民信任和支持。社区因工作突出,先后获得2012年度“西安市文明社区”、2013年度“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”、“西安市老年宜居示范社区”的荣誉称号。

民政部官网通知链接:

http://www.mca.gov.cn/article/zwgk/tzl/201411/20141100721703.s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