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招募银龄教师赴新疆相关高校支教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4-25     浏览量:

广大退休教师:

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《关于恳请支持新疆高等学校银龄教师招募工作的函》的相关精神,为积极鼓励我校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高等教育事业,充分发挥自身政治优势、专业优势和经验优势,帮助新疆地区高校提升立德树人、队伍建设和科研创新能力,助推新时代新疆地区高等教育全面振兴,现就银龄教师招募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招募学校及岗位需求

招募学校情况简介及岗位需求详见附件。

二、教师遴选

1. 资格条件。我校退休教师,政治可靠、师德高尚、爱岗敬业、业务精良,身体健康、甘于奉献、不怕吃苦、作风扎实,年龄一般在70(含)岁以下(身体情况较好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),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(具体需求详见附件各学校要求),一线教学科研经验丰富。

2. 服务时间。银龄教师支援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(两个学期),每学年承担不少于64课时的教学工作。

3. 岗位职责。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和受援高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需求,以课程教学、教学指导、课题研究、团队建设指导为主,采用传帮带方式,助力本学科青年教师做好教学和科研工作,推动受援学校提升学科专业建设、教育教学、科研工作和管理水平。

三、待遇保障

1. 按月发放工作补助。长期支援税前补助标准:正高级职称教师10万元/年,副高级职称教师8万元/年。受援高校根据学校实际,自主承担给予额外补助。

2. 银龄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、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,享受受援高校符合规定的同类同级别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。协议期间,受援高校提供银龄教师往返交通差旅费(每年可报销4次往返)、超课时费、意外伤害保险费等保障性经费。

招募学校待遇保障情况具体参见各学校招募通知。

四、遴选程序

1. 个人申请。有意向参与该计划的我校退休教师填写附件3《新疆相关高校银龄教师计划意向登记表》,5月11日前电子表格发至离退休工作处。

2. 确定人选。由离退休工作处将推荐人选报送至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,审核推荐人选材料,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价,提出建议人选名单后报“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”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终人选名单。

3. 签订协议。学校、受援高校与援派退休教师签订三方协议,协议一年一签。

4.上岗任教。按开学时间或约定支援时间赴受援高校开展支教、支研工作。

未尽事宜请与离退休工作处联系。

联 系 人:王鲁男

联系电话:88302598

邮 箱:ltxb@nwu.edu.cn


离退休工作处

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

2024年4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