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制度

离退休工作处走访慰问离退休教职工暂行规定
发布时间:2018-10-15     浏览量:

为进一步落实离退休教职工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,了解离退休教职工的政治需求,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,关心照顾他们的生活,更好地做好服务慰问工作,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对离退休人员相关政策和要求,结合我处工作实际,特制本规定。

一、工作原则

1. 坚持沟通与服务并举。

2. 坚持平时慰问与节日慰问相结合。

3. 坚持点面结合,突出慰问重点,走访慰问对象有一定代表性。

二、走访慰问的对象及重点

1. 春节期间重点对离退休老党员代表、离退休校级老领导代表、专家级离休干部代表、因病住院的离退休教职工代表、高龄老同志代表等进行走访慰问。

2. 平时对生活确有困难、长期生病、住院及孤寡的离退休教职工予以重点关心和走访慰问。

3. 对长期居住在外地的离退休教职工安排专人赴其居住地进行慰问。

4. 离退休教职工去世后,对其遗属进行慰问。

三、走访慰问的组织实施

1. 春节、老年节等重要节日慰问由离退休工作处提出方案,报校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,慰问时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。慰问可采取上门走访、座谈会、茶话会和团拜会等多种形式,根据不同的对象,灵活组织。

2. 获悉离退休教职工患重大疾病住院后,离退休工作处应及时了解其住院的时间、地点、科室和入院时的初步诊断等信息,并做好登记。同时安排人员前往医院探视,鼓励老同志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,积极配合医院治疗。对孤寡或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住院,离退休工作处应给予特殊关照,体现组织关怀,可按规定标准,一次性送去慰问品。

3. 离退休教职工满708090100岁时,在当年的老年节座谈会上,离退休工作处负责组织,校领导亲自向离退休教职工集体祝寿,并发放祝寿慰问金。

4. 走访慰问离退休教职工时,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,对他们反映的问题和实际困难,能帮助解决的,根据政策和规定妥善解决;不能解决的,及时向学校领导或有关部门反映,并做好解释工作。

5. 离退休教职工去世,离退休工作处应及时登记去世时间、家庭住址等信息,通知党校办、组织部、人事处和该教职工离退休前所在单位,陪同学校领导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前往家中开展吊唁和慰问活动,协助家属和该教职工离退休前所在单位做好善后工作。

四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西北大学离退休工作处

2018年10月5日